[摘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国际传播既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实践,也是破解“中心—边缘”文化霸权结构的理论命题。基于文明互鉴理念,从跨文化传播学、媒介社会学、符号政治经济学视角对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传播的意义、现状、影响机制与路径建构展开研究。结合文化认知机制、文化认同机制、价值共鸣机制、行为驱动机制等实践层面分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多重影响机制。关注传播主体从“自我言说”向“主体间性对话”的转型,通过发掘“文化可通约性”,重构“差异共存”的传播伦理;进而结合实践案例,从革新传播理念、加强数字技术与文化传播媒介的深度融合、优化内容转化逻辑、强化“借船出海”的协同网络四方面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际传播的创新路径,以揭示传统文化在跨文明对话中的动态张力与效能转化,以期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播、对文明互鉴理论的本土化发展和全球文化治理体系的重构提供借鉴与参考。
[摘要]红色文化记忆是中国共产党红色基因的历史构建与印象累积,而红色文化记忆数智化传播则是依托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驱动的智能化体系,对红色文化记忆进行系统性、多维度的数据化重构、存储与展示,使红色文化记忆永续传承,达到赛续红色血脉的目的。红色文化记忆数智化传播具有传播方式精准化、整合模式智能化、呈现图式生动化等特征,并且在增强数智技术的价值导向、创新红色文化的育人模式、拓宽红色文化教育的覆盖面等维度上具有重要价值。基于此,要立足于实际,运用数智技术赋能红色文化记忆的保护性传播、生动性传播、多域性传播与规范性传播,不断增强红色文化记忆的传播力、吸引力、感染力,充分发挥红色文化记忆的育人效能,实现红色文化铸魂育人的根本目标。
[摘要]当前,数智融合已成为驱动制造业绿色发展的新引擎。文章基于2013—2022年中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面板数据,探讨数智融合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数智融合对制造业绿色发展有正向推动作用,这一结论在经过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后仍然成立。机制分析发现,数智融合通过促进绿色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优化,进而推动制造业绿色发展;异质性检验发现,数智融合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北方地区、低规制地区和高集聚地区更显著;门槛效应表明,数智融合对制造业绿色发展的影响呈非线性特征。因此,应当大力推进数智融合在制造业中的应用,助力产业升级与绿色创新,实现市场优化,助推制造业绿色转型,进而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老年人的数字适应问题指明方向。但在数字化进程中,农村空巢老人数字异化问题凸显,制约其数字融入。通过质性研究,以F社区为个案揭示“数字区隔”与“过度数字化”两种异化样态,前者因经济不足、代际反哺缺失、适老产品适配失位导致数字排斥,后者因乡村娱乐匮乏、情感支持薄弱、平台算法诱导陷入虚拟依赖。两种样态实际上是同一结构性矛盾的差异化呈现,通过在农村地区构建“政府—社区—家庭—专业协同”的包容性数字治理体系,助力农村空巢老人“安全触网、理性用网”,以消解这种结构性矛盾。
[摘要]开源人工智能凭借公开可获取性、开放协作性和协议约束性等技术特性,在推动技术民主化的同时,带来了模型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知识产权安全、经济安全等多维度风险问题,人工智能开源生态安全面临多重挑战。对此,亟须确立开源人工智能安全的法律保护原则,应坚持以风险防控为核心的安全原则,同时厘定安全原则的边界,避免因过度保障安全而阻碍开源人工智能的发展。在法律保护原则的指引下,对开源人工智能的安全治理应构建多维核心要素的治理机制、著作权保护机制、垄断监管机制、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机制和国际合作治理机制,从而实现开源人工智能安全可控与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开源人工智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作用。
[摘要]深度伪造技术作为人工智能生成式应用的一项重要技术,在拓展技术可能性的同时,也因其滥用行为对个人权益、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构成严峻挑战。我国虽已在民事、行政等领域初步构建了以“标识义务”为核心的规制框架,但仍存在规范粗疏、监管滞后等问题。立足于技术原理与滥用风险的全流程分析,指出其在数据获取、内容生成与信息传播环节引发的多重刑事风险。通过系统检视现行刑法规制模式在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缺位、滥用行为独立评价缺失及主体责任认定模糊方面的结构性困境,在此基础上,主张刑法应确立预防性导向与谦抑性原则相协调的治理立场,通过明确生物识别信息的独立地位并明确其入罪标准,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中增设“非法使用”行为类型,以及构建技术提供者、内容制作者与传播者的分级责任体系,形成兼顾技术伦理与法益保障的刑事规制路径,以实现对人工智能深度伪造技术滥用的有效遏制与规范引导。
[摘要」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作为一种针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政府通过财政出资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将经济补偿责任转接给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的公共保障机制,旨在实现生态保护成本的社会化分担与政府补偿责任的创新履行。目前,不管是正在征集讨论意见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还是以《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的单行法均未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制度予以明确规定,导致该制度在地方探索中面临自愿投保模式无法确保基本赔偿、定损的标准与流程完备性不足、保险覆盖的物种类型有限等实施困境,建议采用“法典化确立 + 单行法健全”的立法模式,在《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编纂中确立相关制度与原则,完善与单行法的衔接制度规定。通过建立强制投保模式确保基本赔偿、确立科学统一的定损标准与流程、扩增保险覆盖的物种类型等举措不断完善单行法相关规定,以有效纾解野生动物保护与群众的利益冲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摘要]在全球生态危机加剧与生物文化多样性流失的双重背景下,生物多样性及相关传统知识保护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命题之一。生态环境法典作为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法典,其编纂需以系统保护理念为核心,破解当前生态保护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还存在概念界定模糊、保护范围不全面、资金与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生物多样性相关传统知识保护方面则存在缺乏专门规定、与相关法律衔接不足、权利主体与内容不明确等短板。环境法典编纂逻辑应立足中国实践、借鉴国际经验,坚持“全面覆盖 + 精准规制”原则。规范化路径需聚焦以下三个方面:明晰核心概念与保护边界,拓展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范围;增设相关传统知识保护专门条款,明确权利主体与惠益分享规则;健全多元化资金投入与跨部门协同机制,实现生物多样性系统性保护与相关传统知识可持续利用的法治协同,筑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制度根基。
[摘要]《西京故事》《装台》等作品的跨媒介改编,标志着“文学陕军”在新媒体时代实现了由“乡土叙事”向“城市叙事”的跨媒介转型,其中陈彦的《装台》是“文学陕军”城市文学跨媒介改编的成功之作。从“双重真实”维度看,《装台》跨媒介改编并未脱离传统语境下文学作品影视化改编的“改编与再造”分歧,呈现出原著与改编作品间的“分”与“合”;从城市书写与地域特征维度看,其改编在接受效果上消解了原作的“地域性限制”,并对原作中的“西京城市精神”与“西京特色”进行了有效地“补充”,实现了小说跨媒介改编的立体呈现;从“图像转向”与“电子化”维度看,原作的“图像性”使其与剧版形成“图像互文”关系,传播介质的“电子化”则让文学作品的传播方式更加多元。
[摘要]韩愈的排佛主张是北宋儒者崇儒拒佛的鲜明旗帜,宋僧契嵩却提倡“儒释一贯”的观念,极力批驳韩愈的“儒释对立”之论,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和深远影响。这一儒释思想交锋的结果,促使北宋儒者猛醒,汲取佛教思想资源,逐渐摒弃韩愈排佛主张中的情绪化因素和不合理性,试图开掘一代儒学的发展方向和前进道路。宋儒最终以“不知道”的评价将韩愈定位为有助于儒道的文士,其背后正隐藏着宋代新儒学从酝酿、形成到发展的契机。
[摘要]王兆云著有小说集《惊座新书》《王氏青箱余》,是明代重要的小说家。目前仅考出其交游10余人,尚不足以反映其社会关系。王兆云“交游悉江左名士”,极为广泛,上至藩王、内阁首辅、文坛盟主,下至低级官员、书坊主、山人,达70余人。王兆云的交游,影响了他的著述成书与复古文学思想,对研究明代的文人生存状况、雅俗文化的融合与地域文化交流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