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正成为人才强国建设的核心引擎,以数据要素驱动人才培养、评价、管理全链条变革,正重塑新时代人才发展生态。立足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依托大数据技术打通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壁垒,是推动人才供给与国家战略精准适配的关键路径。 大数据赋能人才培养,推动培养模式从标准化走向个性化、精准化。借助大数据分析学习者能力画像与成长轨迹,结合AI素养“5U”框架构建分层培养体系,可实现因材施教
无论是建设“数字中国”的宏伟蓝图,还是释放“数据要素”的巨大潜能,抑或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目标,其最终的实现都高度依赖于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优化、能够适应快速变化的数字人才队伍。 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人(劳动者)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在新质生产力语境下,社会对劳动者的要求发生了质的变化。发展新质生产力,需要能够创造新技术的战略人才,也需要能够熟练掌握和应用新质生产
摘 要: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企业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参与主体,对其数据权益进行有效保护有利于摆脱数据保护困境,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文章通过介绍企业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理论,论证了企业数据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正当性基础,剖析了现有企业数据保护模式的局限以及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实践困境,并在此框架内提出了全链条的保护机制,并配套设计专有规则与协调机制。企业数据具有明显的财产属性,且在非物质性、非竞争性等方面与知识产权客体高度契合,现有各类保护模式均无法完全适应其特性与经济发展需求。因此,本文将企业数据纳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以期为企业数据权益的保护提供系统化解决方案。
摘 要:数字贸易规则的演进正在重塑传统自由贸易协定的制度结构,其中数据跨境流动已成为衡量开放水平和监管理念的重要指标。CPTPP 通过对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与数据本地化限制的安排,为全球数据治理提供高标准框架。相较于 DEPA 和 RCEP,CPTPP 更强调合作导向与例外控制。我国现行数据跨境监管更倾向于风险防控与前置审查,与 CPTPP 存在一定偏离。我国应以对接 CPTPP 高水平流动规则为导向,营造有利于“安全可控的数据自由流动”的立法环境,结合自贸区实践限缩数据本土化范围、细化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建立专门的数据监管机构等,通过持续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中国在数据跨境传输规制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摘 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训练涉及对大量受著作权保护作品的复制与利用,与著作权专有权利形成了冲突,限制了产业发展。现行《著作权法》虽已确立合理使用等权利限制制度,但仍存在适用深度不足、判断标准模糊、司法裁判不一等问题。通过构建类型化的合理使用规则,辅以技术治理与注意义务配置,可以平衡技术创新与著作权保护,为人工智能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摘 要: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及大模型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呈现符合摩尔定律扩展规律的技术代际跃迁特征,构成水利行业数字化转型的核心驱动力。随着多源异构传感网络实现全域覆盖,传感数据维度由传统时序单变量拓展至时空光谱事件多模态张量结构,业务闭环对实时性的严苛要求,推动数据交互频次提升至毫秒级,跨层级、跨系统、跨模态的深度融合,导致系统耦合复杂度阶跃式攀升,数字孪生水利在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面临的数据泄露、篡改、丢失及隐私侵犯等安全风险日益突出,已成为制约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障碍。数据安全问题已成为制约数字孪生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瓶颈,对数据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保障数字孪生水利各类应用系统的数据安全,已成为其发展进程中亟待跨越的核心挑战。
正如科幻作家克拉克所言:“任何足够先进的技术都与魔法无异。”生成式人工智能(GAI)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至各行各业,成为带来大量机会的认知基础设施,极有可能影响未来几十年的教育形态。目前,大模型基础设施化已经出现在学习、教学、评估和管理等教与学的关键环节,并且重新定义着“人才”的内涵、教育的模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专业角色、工具的功能边界以及学校、企业与社会的整体协同关系。作为社会巨系统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