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两周金文中“褕”“祠”“烝"“尝"的祭祀对象均为祖先,四者祭祀的时间亦不固定。周代的褕、烝两种祭祀源于殷商,尝祭则是周人特有的祭祀,尝祭出现的时间不晚于西周晚期,四种祭祀在春秋战国时期一直沿用。传世文献中“春祠、夏禴、秋尝、冬烝"的时祭体系,在战国已经出现,但其只是当时诸多四时之祭文本中的一种,固定文本的形成时间应该在战国以后。
[摘要]在汉代行政制度中,界不仅是物理空间,也是行政权力空间。长吏负责界内行政事务,并且这一权力又严格限制在其界内,也易滋生地方行政的本位主义倾向。部是为控制下级行政机构而划分的区域。部吏是上一级机构的属吏,汉廷或长吏利用他们来控制下级行政机构。刺史分部监察。郡下之部突破单一的监察职能,也管理刑狱等特殊事务。县下之部不仅督责乡里胥吏,而且要处理部分乡里行政事务。东汉时期部、界混淆。部从单一监察、治安等地方管控权,开始渗入日常行政,拥有了部分行政权力。这是由于部吏权力伸张,西汉时期边地出现部、界混同以及县域以下行政治理模式变迁等因素导致的。汉代在部、界之外,还有汉廷临时差遣使者,官员行县等动态机制来补充。部界相维统治模式的变化,反映了集权体制的制度困境。
[摘要]明朝初期虽然以米为基准、以石为计量单位,为官员们制定了统一的俸禄标准,但由于折色的推行,以致实际的俸禄标准变得非常复杂。总体看来,明代卫所武职的俸禄收入是比较微薄的,而且绝大多数都不能像文职那样享受柴薪银和马夫银的补贴。即使加上皂隶、门子等役的工食补贴,明代卫所武职的总体收入仍处在较低水平,如果没有其他灰色甚至黑色收入,仅靠俸禄和补贴,绝大多数中下级武官的生活都会比较拮据,甚至难以养家糊口。不过,如果卫所官员能够被选派到营兵系统担任将官,因为另有较为丰厚的补贴,则其收入就会大幅提高,甚至可以增加数倍。明代财政制度向以繁杂著称,武官俸禄制度把明朝财政制度的繁杂性展示得淋漓尽致。不同地区的卫所之间,甚至同一都司或军镇的不同卫所之间,俸禄本色和折色的比例、名目及折价都不尽相同,其实际所得也存在着不小的差异。
[摘要]朝鲜商民进入中国内地游历是19世纪晚期清朝与朝鲜关系转型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表征。清前中期,朝鲜商民在中国内地的合法活动范围局限于边境、贡道、京师等指定区域。1882年《水陆贸易章程》颁行后,朝鲜商民得以进入中国内地游历、经商。在新章程的制定、推行过程中,承担传统宗藩事务的礼部与负责中西交涉的总理衙门、北洋大臣等之间呈现不同的行政逻辑。随着入中国内地游历的朝鲜商民的增多,朝鲜事务在地理空间上不断扩展,处理过程中关涉的机构也由清朝中央、中朝边境相关部门延伸至中国内地各级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清朝地方与中央互动,自下而上地推动了处理朝鲜事务机制的转型。新制度的实践不仅使晚清的朝鲜事务突破空间局限,也改变了固有的行政运作机制,促使清政府处理朝鲜事务的方式逐渐呈现中西交涉事务过程中的特征。
[摘要]田赋预征是民国时期财政混乱的典型体现之一。从20世纪1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军阀割据局面的出现,各地因军费需求而面临极大的收支缺口。由于田赋是地方政府控制下最稳定的大宗收入之一,各地纷纷加征田赋以缓解财政困局。因预征名义上是预缴而非加税,一些地区遂借此障眼之法加征田赋。由于当时政治环境混乱,田赋预征缺少自上而下的有效约束。田赋预征最初在四川出现,20世纪20年代蔓延到其他省份,至少有十省先后存在过大范围的预征,到20世纪30年代中期才得到控制。田赋预征虽能在短期内增加收入,但削弱了政府对田赋征收的控制,有碍财政能力的真正提升,并造成恶劣的政治与社会影响,长期损害远大于短期收益。
[摘要]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其劳工与税收政策较北洋政府时期多有变化。天津英美烟公司工人依凭"劳工政策"发起权益抗争,但外籍资方却出尔反尔蓄意挑畔,最终酿成辞工风潮。工潮发生及其演进显然暗含着外资对国民党政权触动其在华政治经济特权的不满,亦折射出当时华北政局的复杂态势。国民党天津市党部、天津市社会局、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北平临时分会以及外资诸多力量于此纷争角力,将辞工风潮作为谋求各自利益的政治工具。在错综复杂的华北政争中,工潮被拖入权力争斗的漩涡,工人的利益诉求则被漠视,斗争遂以失败而告终。
[摘要]美国建国者认为,家庭应以感情为基础,夫妻各司其职。这样的家庭是个人幸福的来源,也具有社会意义和公共价值。他们对幸福家庭的憧憬与实际家庭生活存在鲜明落差,这种差异凸显出家庭理想对于早期国家构建的重要意义。共和国的存续离不开公民的美德,而家庭是培养公共与私人美德的首要场所,父母是担负这项重责的主要媒介。同时,美国式的共和家庭也体现出共和政体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在谈论、赞美、想象幸福家庭的过程中,美国人加强了对新生共和国的认同。在美国建国的关键时刻,共和政体既关乎政治制度,也涉及生活习俗。家庭观念与政治理想的融合,体现出美国建国初期社会与国家、私人与公共的协调共存。
[摘要]1772年,英国王座法庭判决来自英属北美殖民地的黑人奴隶萨默塞特获得自由,其判决援引并强化了“自由土地"原则,即任何人一旦踏入“自由土地”,便应获得自由身份。此案虽判决于英国,却为北美反奴隶制力量提供了一套全新的政治与法律话语。在美国革命与早期废奴运动的语境下,“自由土地"原则超越了传统的道德与自然权利论述,被反奴隶制力量塑造为一种具有地理边界的宪政主张。北部的废奴主义者、政治家与自由黑人群体通过司法诉讼与州级立法,积极将这一原则“本土化”,不仅逐步废除了北部的奴隶制,而且试图为“自由"与“蓄奴"划定明确的地理边界,从而在政治与法律层面抑制奴隶制扩张。作为回应,南部蓄奴州则通过“再附身原则”、奴隶法典以及联邦层面的领土扩张立法,坚决维护地区奴隶制,并构建起与之抗衡的州权与财产权理论。南北双方围绕“自由土地"原则的重构,在美国建国初期维持了联邦统一。然而,这一脆弱的妥协,也加剧了奴隶制问题的地区分歧,并为19世纪中期美国南北州间不可调和的冲突埋下伏笔。
[摘要]受儒家仁政论与王朝历史周期说的支配,秦朝的历史地位不高,批判秦朝短命以及秦始皇暴政的"过秦"思潮占据主流。19世纪上半叶,英文在华传教士汉学著作和西方大众读物多承袭中国传统史论的"过秦"叙事,批判秦始皇暴政。19世纪后期,梅辉立、丁违良、包罗杰等在“中央集权"维度下,推举秦始皇废封建行郡县的"革命"意义,将焚书坑儒、修筑长城等统归于国家统一的建设举措,美化秦始皇个人形象,拔高秦朝历史地位,推翻"过秦"论。20世纪初,“褒秦"叙事落实到英文中国通史著作、综合性中国研究作品、百科全书、辞书乃至世界史著作中,成为固定的知识形态。在西方学者探索中国历史发展规律的过程中,近代英文秦史书写基调悄然发生改变,它与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的社会思想语境密切相关,甚至影响到近代中外秦汉史研究,“周秦之变""秦汉中国"等命题均可溯源于此。
[摘要]1942年郭沫若与侯外庐关于屈原思想的论争,表面论及古史分期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实则论争焦点经历了从屈原思想性质及所处时代的社会意识形态、先秦儒家思想的历史定位到历史人物评价标准的转变。郭、侯二人的分歧,既是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内在演进的结果,也折射出抗战时期国统区国共两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政治博弈。论争触发了学界对屈原研究与历史人物评价问题的学理探讨,成为论争双方转入思想史研究的关键节点,也推动了学界对先秦诸子思想的重新评估,从而拓展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中思想史研究的视野。就方法论而言,郭沫若与侯外庐的研究突破了当时历史人物研究中出现的简单“脸谱化"倾向,对阶级分析方法的教条化运用也有一定的纠偏作用。作为战时史学论争的经典个案之一,屈原思想论争在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拓展研究领域、深化思想史研究和历史人物评价等方面,均具有承先启后的学术意义。
胡适日记和档案中有三封署名“应歧"的来信,长期乏人关注。根据胡适日记手稿批注、笔迹比对与相关文献佐证,可证实为陈独秀匿名所作。这些信件与陈独秀1929 年至1930 年间隐居上海的活动密切相关,反映他在政治失势、经济困顿的处境下,委托胡适协助出版其语言改革著作《中国拼音文字草案》,并由此获得物质赞助。此三封书信的发现,不仅补充了陈独秀生命中一段隐晦时期的第一手资料,也彰显了陈、胡两人政见分歧下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