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强党的领导力、建设强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政治保证。为此,中国共产党要不断锻造领导力并始终引领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党的领导力主要体现在中国共产党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四个方面。面对新时代新征程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中国共产党应增强政治领导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举旗定向;提升思想引领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夯基铸魂;深植群众组织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赋能蓄力;增进社会号召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凝聚共识。
[摘要]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对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挥着统领性作用。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决定的,是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必然选择,更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政治立场的自觉遵循。新时代,党内政治生态净化的重心从“净化重构”向“长久保持"转变,必须从政治的高度加以认识与考察。在实践中进一步发挥政治建设的统领性作用,必须从政治文化、政治制度、政治行为三个方面深化扩展,以实现铸魂、固本、引领之效,建设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所创造的文明形态是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马克思主义文明观为核心,深受5000多年中国历史的滋养而形成的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一文明形态集中体现了中国式现代化在文明维度上的独特标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以中国式现代化推动人类文明新形态建设,要准确把握其理论核心内容,强调其与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对建设人类文明新形态所提出的实践要求,以文化自信为引领,以文化自强为动力,为人类文明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摘要]系统思维是一种具有基础性的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的科学思维方式。领导干部增强党性的系统维度是在此思维方式上的分类阐述,可以从三个层面来把握:一是在内在联结上,把握领导干部增强党性系统维度的理论特色,主要围绕增强党性的层次性内容、整体性原则、动态性考量三个向度展开;二是在内外协调上,把握领导干部增强党性系统维度的时代诉求,包括努力提升内部素质、注重强化外部监控、切实提高境界格局三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三是在实事求是上,把握领导干部增强党性系统维度的实践品格,彰显实事求是与增强党性的“四通”,即立场相通、方法融通、学风贯通、修养心通。三个层面相互区别、有机联系,构成了领导干部增强党性的系统维度,经全方位系统整合形成合力,成为领导干部党性有效增强的重要推动力量。
[摘要]习近平关于强化“四项监督”的重要论述,是以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学说为理论基础,结合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的成功之道与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要求,形成的独具中国特色的系列论述。系统探究其生成逻辑、核心要义与经验启示,有助于系统把握从严管理监督是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保障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提供更为有效的路径。就生成逻辑讲,“四项监督”是由历史传承、理论指导、实践本源共同铸就;就核心要义讲,“四项监督”以政治监督为基本定位,以“对象上全覆盖、过程上全贯通、质量上高效能”为构成要素,以“坚持系统观念、有机统筹衔接”为重要抓手;就经验启示讲,强化“四项监督”应突出监督重点、用活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从而构建科学、完备、高效的监督体系。
[摘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统领,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根本性地位。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涵盖基本内涵、理论逻辑和实践要求等,需要从多维视角系统考察。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围绕“党的领导”这一核心问题,生成了价值引领与组织保障的核心机制、功能实现与政治实践的实践机制、本领锻炼与自我革命的发展机制。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理论演进遵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内在逻辑,呈现出“源于经典、植于中国、臻于时代"的发展脉络。新时代新征程,必须强化制度系统集成,促进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整体优化;提升制度执行效能,推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落地见效;健全制度协同格局,激发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创新活力;完善制度风险防控,确保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行稳致远。
[摘要]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是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发展的逻辑归宿。在历史逻辑方面,党的创新理论经历了从革命实践到理论自觉、从经验总结到体系建构、从阶段性发展到体系化学理化的历史进程,展现出理论与实践互动发展的内在规律。在理论依据方面,体系化学理化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方法为根本遵循,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深厚根基,并以当代科学发展和知识体系建构为现实支撑。在实现路径方面,体系化学理化需要在学理层面深化概念提炼与逻辑建构,在实践层面拓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相结合的理论阐释,在传播层面完善国内外话语体系,增强理论的说服力与影响力。
[摘要]公共政策执行力是现代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政府执行活动也随之面临从传统执行向创造性执行转变的新要求。创造性执行是执行主体在面临目标、环境、工具等约束的情形下,通过要素的创新性设计和创造性组合,因地制宜推动决策落实的执行形式。创造性执行的核心是执行主体的创造性,体现形式是要素的创新性设计和创造性组合,评价标准是决策高效落实。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始终坚持将战略的原则性与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创造性推动决策落实。新时代新征程,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需要各执行主体立足自身实际,创造性落实中央决策部署。面对思维方式滞后、容错机制缺乏、责任意识不足、社会协同不够等掣肘因素,提升创造性执行效能需要持续推进思维革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增强学习意识和能力、健全多元保障机制、完善协同机制、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
[摘要]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规模大、增长速度快、覆盖范围广,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组成部分。随着债务规模的扩大,风险防控的压力也日渐凸显。虽然国家针对专项债的"借、用、管、还"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但由于权责不对等、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道德风险、逆向激励和预算软约束,使其仍然在项目申报与立项、资金使用与监管和债务偿还方面存在诸多风险点。绩效管理与专项债风险防范具有耦合性,绩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闭合循环将成为有效防范债务风险的新路径。涵盖事前评估、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的多主体、全过程绩效管理,形成了风险规避、风险预防、风险预警、风险厌恶和风险收敛的风险防范路径。
[摘要]习近平文化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篇,其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蕴含着重大原理性成果。这些原理是对文化建设一般规律的科学认识,回答了新时代文化建设与发展的性质、主体、动力、价值指向、世界意义等基础性、一般性问题,具体包括文化领导权原理、文化主体性原理、文化生命体原理、文明协调原理、文明共生原理。它们依托于“两个结合”在新时代的历史实践,形成于对百余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文化建设成功经验的理论总结,极大丰富和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在21世纪中国的新发展提供了具有原创性意义的学理基础、标识概念和支撑框架,为肩负时代使命、建设文化强国提供了精神指引和理论遵循。
[摘要]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所表现出的“类主体”特征与人发生了前所未有的主体性冲突,使主体性问题成为人工智能时代的重大议题。如何处理好这一主体性冲突,有赖于我们对主体性本质规定的把握。一方面,通过对人类主体存在方式演变发展历史的考察,可知人的主体性并不是实然性规定,而是实然性与应然性的对立统一关系及其展现过程,人的主体性的充分实现取决于是否与对象世界建立和谐统一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对人工智能存在方式演变发展历史的考察,可发现人工智能时代主体性问题的实质是人的主体性的量变质变问题。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发展人的主体性,必须正确处理人机关系,坚持“人机共生”理念,以此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是兼有现代化“共色”社会主义“底色”以及中国“特色”的人类文明的全新样态,蕴含着深厚的文明意蕴。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中关于“物的丰盈和人的发展”相统一的理论主张,中国式现代化统筹物质财富的极大繁荣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在“物的逻辑”与“人的逻辑”双重逻辑中共显人类的物质文明。基于辩证唯物主义中关于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关系,中国式现代化既彰显了中华民族禀赋和中国特色,又创造了指引人类文明进步的新型文明观,在民族性与世界性的辩证统一中同构人类的精神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制度形态,蕴含中华文明和社会主义文明的双重价值偏好,直面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普遍性问题,以构建多维共同体协调人类文明的基本关系,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辩证统一中共创人类的制度文明。
[摘要]通过提供哲学基础,早期的马克思试图将当时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学说结合起来,形成他自己的共产主义理论,这也为科学社会主义的创立做出了可贵的尝试。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最终使社会主义成为科学。以生产力的发展为基础,科学社会主义系统、全面地阐释了无产阶级解放的条件和历史必然性。它不仅是建立在经验研究基础之上的科学成果,也是哲学理论长期发展的产物。哲学与经验科学共同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提供了保障。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不是自然科学意义上不需要考虑人的实践的“科学”,也不是自然科学的应用,而是包含人的能动性实践在内的辩证的、历史的科学。
[摘要]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提供了重要的法治指引。区域协同立法既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又有坚实的规范依据。理论上,其既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法治反映,也是建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内在要求,更是落实党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制度保障;规范上,其依据在宪法、法律和政策上均有体现。区域协同立法的实践价值体现为破除行政壁垒、化解利益博弈、避免规则分歧。当前,实践中的现存困境为协同立法主体存在争议、效力尚待明晰和备案审查机制需要完善。相应完善路径为明晰主体范围、厘清适用效力和健全备案审查机制,从而为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摘要]基层自治规范审查对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意义重大,但相关制度建构还存在诸多不足。根据《村组法》第二十七条和《居组法》第十五条,基层自治规范的审查涵盖合宪性、合法性、政策性三个维度。三者既相互独立又紧密关联,审查基准的设计应充分反映这种复杂性。为满足不同维度审查的差异化需求,还有必要建立一个由行政审查、司法审查、人大审查、自主审查共同构成的复合审查体制,并明确各审查主体在其中的角色定位和参与模式。与之相匹配,基层自治规范的审查后处置、审查争议解决、审查适用协调等配套机制亦需得到进一步完善,以确保相关审查工作的合理、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