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是引领数字空间健康发展、增进人类社会共同福祉的中国方案。而新发展理念作为指引实践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数字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一整套价值范式。五大理念相互贯通、有机统一,系统回应了数字文明发展的根本要求。创新发展提供核心动力,协调发展确立基本准则,绿色发展划定生态底线,开放发展拓宽合作道路,共享发展明确价值归宿,为数字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兼具中国特色与世界意义的理论参照与实践指引。
摘 要: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日益成为威胁经济与金融稳定的关键系统性风险,如何借助绿色金融工具推动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议题。基于2006—2024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地区绿色金融发展显著提升了企业生物多样性关注,该结论在多种稳健性检验后依然成立。机制分析表明,地区绿色金融发展通过融资约束缓解、外部环境改善和绿色转型升级三条路径,优化企业关注生物多样性的成本—收益结构,间接驱动其关注程度上升。异质性分析显示,这一效应在生态高敏感行业、非国有企业及内部治理水平较低的企业中更为明显。研究揭示了地区绿色金融发展通过优化企业成本—收益结构,将金融激励传导至生物多样性保护这一自然目标领域的微观机制,为绿色金融治理边界的拓展提供了实证依据。
摘 要:时间约束深刻影响家庭消费行为,是理解居民消费质量提升与消费潜力释放的重要切入点。基于家庭微观调查数据,采用工具变量法考察过度劳动对家庭耐用品消费的影响。研究发现,控制家庭收入、财富及家庭劳动供给等因素后,过度劳动显著降低家庭耐用品消费水平。机制分析表明,过度劳动会改变劳动者时间配置,显著降低可支配时间配置和家庭共处时间,削弱耐用品消费的实现条件。分类型结果显示,过度劳动显著抑制汽车消费和家具耐用品消费,对交通通信设备消费水平的影响并不显著;从消费结构看,其主要降低家具耐用品消费比重,并提高交通通信设备消费比重。异质性分析表明,低财富、低教育、低健康、有住房压力家庭,以及低职业声望和无保障职业群体受到的负向影响更大。进一步分析显示,在工时外驱型群体中过度劳动仍显著抑制家庭耐用品消费。研究从劳动时间约束视角拓展了家庭耐用品消费分析,也为规范劳动时间、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提供了经验证据。
摘 要:随着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深化,生成式人工智能加速嵌入公共管理实践,但基层公务员在实际应用中的意愿差异仍然显著。现有研究更多聚焦技术属性与组织情境,对社会规范如何通过心理路径塑造技术采纳意愿关注不足。基于来自地市级与县级550份基层公务员的有效样本,本文构建“社会规范—人工智能认知评价—使用意愿”的作用机制模型,并纳入制度信任作为边界条件,采用中介与调节路径相结合的分析策略开展实证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社会规范显著提升基层公务员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意愿;机遇评价在其中发挥正向中介效应,而威胁评价则形成一条抑制性中介路径。制度信任显著调节社会规范对不同认知评价的影响,高制度信任情境下社会规范更能强化机遇评价、减弱威胁评价。进一步分析显示,制度信任通过调节机遇评价与威胁评价的中介效应,重塑“规范—认知—意愿”的传导结构。研究揭示了社会规范影响基层公务员生成式人工智能使用的心理机制与作用边界,丰富了数字政府情境下的行为决策理论,并为基层政府通过规范引导、制度建设与能力提升促进人工智能应用提供实践启示。
摘 要:以领导力的社会认同理论为基础,考察领导非正式地位对员工创新行为的影响及其作用过程,并构建有调节的中介模型。基于来自企业员工的628份有效问卷,对该模型进行实证检验,检验结果发现,领导非正式地位对员工创新行为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领导认同在领导非正式地位与员工创新行为之间起到部分中介作用;上下级关系在这一作用过程中起到正向调节作用,即上下级关系质量越高,领导非正式地位通过领导认同对员工创新行为的正向作用越强,反之减弱。本研究从地位视角拓展了领导理论与员工创新行为研究,并为数智化商业竞争下的组织管理实践提供了有价值的决策依据。
摘 要:平台经济重塑了制造商直销渠道的履约模式,衍生出SOP(商家自营履约)与FBP(平台代履约)两种典型选择。为探究在已有分销渠道的情形下,制造商如何选择直销渠道的履约模式,基于供应链权力结构视角,构建了制造商主导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对比分析了SOP与FBP模式下的渠道绩效差异。研究发现,消费者物流服务敏感度、渠道偏好及平台物流服务收费三者共同影响制造商与平台的决策。具体而言,当消费者对制造商直销渠道具有较高基础信任,或市场对物流服务极其敏感,且平台收费高昂时,制造商应优先选择分销+SOP双渠道模式以掌握服务主导权;反之,若消费者渠道偏好差异不大,且平台收费合理,则分销+FBP双渠道模式能够实现平台规模效应与制造商销售专长的优势互补。本文揭示了平台服务收费与消费者异质性需求的联动效应,拓展了双渠道供应链管理的研究边界,为制造商的全渠道战略决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摘 要:传统价格共谋行为的违法性以经营者间的合意为认定前提,而平台定价算法的技术演进正对该前提形成系统冲击,呈现出替代合意到消解合意的递进逻辑:前者中的监测算法与轴心算法本质上仍是平台共谋意志的延伸与替代,后者中的自学习算法则实现了对共谋合意的自主消解。这种共谋合意的消解主要呈现出三重挑战:共谋痕迹的隐匿与算法不可解释性,共谋主体的虚化与违法形态异化,以及共谋承诺的强化与传统规制失灵。对此,应以超越合意的反垄断规制革新来应对挑战。其一,重塑认定框架,以协同行为的审慎扩张替代弱化的意思联络要件,辅以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制度的补充认定;其二,辨识责任属性,明确算法开发者的产品责任与算法应用者的风险责任;其三,构建算法筛查机制,通过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相结合的技术治理路径,实现定价算法的共谋风险防控。
摘 要:平台经济掠夺性定价行为的规制在我国经历了两次深刻的范式转换。第一次范式转换发生于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之际,掠夺性定价的认定和处罚从不正当竞争行为转型为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前提的垄断行为。此次转换客观上为21世纪10年代互联网平台企业的“烧钱”补贴行为创造了包容的监管环境,推动了平台经济的迅速崛起。第二次范式转换则发生于2025年新修《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之际,伴随平台经济从增量竞争转入存量竞争,掠夺性定价的表现形态发生根本转型,规制逻辑遂从垄断范式回归不正当竞争范式。两次范式转换折射出我国立法对平台经济发展规律认识的逐步深化,亦揭示了竞争法律制度的价值跃迁。面向未来,应围绕“可盈利性标准”重构“低于成本销售”的认定规则,完善平台强制型掠夺性定价的违法性判断要件,并推动《价格法》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协同修订,以实现对平台经济掠夺性定价行为的系统治理。
摘 要:长江流域孕育的多元民族文化,是地方经验、生存智慧与共同体认同的集中体现。在现代转型语境下,长江文化逐渐从地方生活场景进入国家文化空间,其存在方式、表达形态和价值阐释也随之发生变化。本文以日常生活转向为切入点,围绕“水土为基、生活为本、认同为归”的逻辑,阐释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日常生活路径。研究认为,长江文化通过水土生计塑造生活秩序,通过多民族共同生活延续活态生命,并借助国家文化公园的空间组织与文化阐释汇聚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基于此,提出数字赋能、生活成景、身体参与和地方共创四条实践进路,旨在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进一步走向公共参与和日常生活实践,使长江文化在可感知、可参与、可认同的过程中焕发新的生命力。
摘 要:生产性服务业通过不断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和新业态从而推动制造业迅速发展,其对GDP的贡献率与日俱增。本文通过分析生产性服务业在发达经济体中对经济发展的主引擎作用,提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时代意义。以湖北省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为基础,通过比较研究生产性服务业主要行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等数据,充分挖掘湖北省在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中的比较优势,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的问题与挑战,提出积极探寻“十五五”时期湖北省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路径。